5.3.5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洞内及辅助坑道内运输爆破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:
1)由专人护送,其他人员不得搭乘。
2)雷管与炸药应分别运送,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。
3)运送前应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的联络员。
4)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,不得运送。
5)爆破器材不得放在井口房、井底车场或其他坑道内。
2 不得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。
3 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 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,两辆车就秒年斤微应大于50m ,并派专人运送;
2) 运行中应显示红灯或红旗;
3) 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。
五、 支 护
一、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。
2、施工期间,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。在不良地质地段,应由专人每班检查。当发现支护、变形或损坏时,应立即修复加固。
3、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位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。在软弱围岩地段,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。
4、暂停施工时,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。
5、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,应加强支护。
二、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在碴堆上作业时,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。
2、在梯、架上作业时,安置应稳妥,应有专人监护。
3、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、开裂的喷混凝土时,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。
4、作业中发生风、水、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,必须依次停止风、水、料的输送。
5、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,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,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,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,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。
6、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、开裂等险情时,应采取补救措施。当险情危急时,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。
7、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,应有防护措施。
六、衬 砌
一、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。跳板、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,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。
2、工作台、跳板、脚手架的承载重量,应在现场挂牌标明。
3、吊装拱架、模板时,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。
4、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,应符高处作业的规定。
5、检查、维修混凝土机械、压浆机械及管路时,应停机并切断风源、电源。